随着区块链技术普及,“区块链诈骗” 已成为新型网络犯罪的高发领域。这类诈骗往往借 “区块链创新”“去中心化” 等概念包装,瞄准普通人对技术的认知盲区,通过虚构项目、操纵价格、传销拉新等手段敛财,其本质与此前曝光的 ROAC 鲲鹏公链、JDpay 虚拟币 APP 骗局一脉相承,需从类型识别与风险规避两方面筑牢防线。
区块链诈骗最常见的三类模式,均以 “概念炒作 + 利益诱惑” 为核心。第一类是 “虚假公链 / 代币骗局”,如 ROAC 鲲鹏公链,虚构 “自主研发区块链技术”,发行无任何价值锚定的代币,宣称 “质押挖矿月收益 40%”,实则靠新投资者充值维系资金链,一旦拉新中断便卷款跑路。第二类是 “NFT / 元宇宙概念诈骗”,如元鲸鱼项目,批量生成同质化数字图片,包装成 “元宇宙稀缺藏品”,以 “升值空间大”“可兑换实物” 诱骗购买,实际藏品既无链上确权,也无艺术价值。第三类是 “传销式拉新诈骗”,如原力币,设置 “邀请 3 人返 20% 佣金” 的层级奖励,将参与者绑定为 “利益共同体”,通过熟人传播扩大诈骗范围,形成 “拉新 — 充值 — 崩盘” 的闭环。
这类诈骗的典型套路,精准利用普通人的认知误区与投机心理。第一步是 “概念包装”,借用 “区块链”“NFT”“元宇宙” 等热点词汇,伪造技术白皮书、海外资质证书,甚至虚构 “与某大企业合作” 的消息,营造 “正规可靠” 的假象;第二步是 “利益诱惑”,抛出 “低投入高回报”“保本保息” 等承诺,如 “投资 1 万元,3 个月翻倍”,利用 “短期获利” 心理刺激冲动投资;第三步是 “熟人信任”,通过微信群、朋友圈等私域渠道传播,借助亲友推荐降低警惕,形成 “熟人骗熟人” 的传播链;第四步是 “收割跑路”,当资金池达到一定规模,或新用户增长放缓时,立即关闭平台、拉黑用户,将资金转移至境外,让受害者追讨无门。
防范区块链诈骗,需牢记 “三不原则” 与 “两核查”。“三不” 即:不相信 “高收益保本” 承诺(区块链技术本身不产生固定高收益,承诺保本必是骗局)、不参与 “拉新返利” 项目(层级计酬是传销的核心特征,参与即违法)、不向陌生平台充值(正规区块链应用无需 “充值买代币”,如蚂蚁链溯源、政务区块链仅需免费注册)。“两核查” 即:核查项目运营主体(通过 “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” 查看是否为正规企业,有无实缴资本、参保人员)、核查监管风险提示(关注地方政府、央行、公安部发布的诈骗预警,如黎川县对 JDpay 虚拟币 APP 的警示,避开已被点名的风险项目)。
还需明确,区块链技术本身合法,但借技术之名的诈骗行为已触碰法律红线。我国《刑法》明确,此类行为可能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、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,参与不仅资金无法追回,还可能因协助犯罪承担法律责任。此前上海侦破的虚拟货币传销案中,部分参与者因发展下线较多,被认定为 “传销骨干”,最终面临刑事处罚,这类教训需深刻吸取。
综上,区块链诈骗的本质是 “借新技术之名,行旧骗局之实”。普通人只需守住 “不贪高收益、不碰拉新、核查资质” 的底线,就能有效规避风险。在区块链领域,理性认知技术价值、远离投机幻想,才是守护财产安全的根本之道。



















